【信息分享】信用修复指南(一)丨移出“经营异常名录”

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如同“经济身份证”,是参与市场竞争、获得发展机会的重要基石。为帮助市场主体规范信用管理,助力失信企业重塑信用,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推出信用修复指南,一文读懂信用修复。本期介绍“经营异常名录”信用修复。
经营异常名录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据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》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》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》等法规,将存在失信情形的市场主体列为“经营异常”并公示的信用约束制度。以企业为例,根据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》第四条,当企业:
(一)未按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规定按时报送年报;
(二)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;
(三)未依照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;
(四)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。
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企业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,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以下简称“公示系统”)向社会公示。
金融业务受限:贷款受限、对公账户冻结等金融限制情形;
经营活动受限:在申请上市、项目招投标、参与政府采购、交易合同、第三方网络平台开户或推广等情形中可能被限制或禁入。
吊销风险:企业连续2年未年报列异后,可能进入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流程,被吊销营业执照;
其他负面影响:资质许可受限、荣誉认定受限等。
第一步:纠正违法行为
根据列异原因纠正违法行为,如补报年报、依法办理住所/经营场所变更到实际经营地、更正公示信息等。
第二步:提交信用修复申请
纠正违法行为后,登录公示系统,在“信用信息修复”板块提交申请书、承诺书等书面材料。也可线下直接提交至市场主体注册地所在的市场监管分局(联系电话附后)。注意:个体工商户因未报送年报的列异情形,补报年报后自动移出异常名录,无需申请。

第三步:审核与移出
属地市场监管分局收到申请后,将对纠正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查。经核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,并在公示系统上停止公示经营异常状态信息。
信用修复请认准官方网站—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江苏)https://scjg.jszwfw.gov.cn/province/loginReport.jsp
(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公示系统)
信用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,请警惕诈骗短信与链接。
来源: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