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修订的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并公开征求意见。据了解,这次新修订的目录重点放宽了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的外资准入,在大幅缩减限制类条目、进一步放开外资股比限制方面,是历次修订中幅度和开放性最大的一次。
据了解,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是指导外商投资的重要政策依据,自1995年开始发布,本次是第六次修订,限制类条目从79条减少到35条。在放开外资股比限制方面,“合作”、“合资”条目数从43条减少到11条,“中方控股”条目数从44条减少到32条。
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包括鼓励类、限制类、禁止类三大项。据了解,新修订的目录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、高新技术、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,鼓励外资在研发环节投资,而一些文物拍卖、新闻出版等比较敏感的领域则划为禁止外商投资领域,为了保持利用外资政策的连续性、稳定性和可预期性,鼓励类项目原则上不做删减。
这次目录修改的重点和亮点,在于大幅缩减限制类条目。限制类条目原来会承载一些政策功能,以前用来限制外资进入一些高耗能以及产能过剩的行业,但这次新修订的目录取消了对钢铁、乙烯、炼油、煤化工设备等领域的外资限制,希望将“调控之手”还给市场。
据了解,目录的修订还复制推广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试点经验,甚至一些上海自贸区尚未开放的领域,新目录中也有一些已经开放。例如,新目录删除黄酒、名优白酒生产条目,取消中方控股要求。
对比2011年发布的目录,修订后的版本在汽车、电子、房地产、电子商务、地铁、造纸等领域取消了对外资的限制。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是,在房地产开发领域,比如土地成片开发、高档宾馆写字楼的建设经营、房地产中介或者经纪公司等业务,此前是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,这次则从限制目录中删除了。此外,这次目录还放开了一些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。比如此前外商投资电子商务比例不能超过50%,修订稿中这一比例限制取消了。
据了解,新修订的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年底前有望报国务院,并且尽快实施